三大恶行曝光!亮证民警徐某摊上大事了,你看完后,请别愤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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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,说的是一位自称警察的人,在遇到交警查酒驾时,态度非常嚣张,一个劲问当班的是谁,并拿出警察证件,那意思是我不是一般人,还用查吗?
据环球网报道,当时执勤的交警非常敬业,不理会他那一套,不查就是不让过,随后,徐某下车给郏县公安局一张姓中队长打电话,告诉其情况,并把手机给了当时执勤的交警,紧接着,两人开车硬闯关卡,扬长而去。
该事件发生在河南平顶山,涉事民警是徐某,为郏县公安局民警,随着事件的发酵,关于他的资料被了个底朝天,有网友形容幕后底裤都被扒掉了。
当时车上还有徐某的朋友,疑似酒驾,车是徐某的。
有人怀疑,当时徐某肯定也喝酒了,估计两人是一起吃饭去了,如果真这样,那徐某也太不够意思了,自己喝了酒不开车,居然让朋友开,啥意思啊?
平顶山市,河南省辖地级市,别名鹰城,它是是中国曲艺城、中国书法城、中国观音文化之乡、中国汝窑陶瓷艺术之乡和中国唐钧基地。
事件发酵后,有记者向当地有关部门求证此事,对方也大方的承认了,并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了,当时拍视频的是一位辅警,因为工作不录力,早已被开除。
后因被开除怀恨在心,遂将这段视频上传至网络,目前涉事的民警和他那位朋友已接受调查。
这就有点意思了,原来当时执勤的是辅警啊,有网友表示,我对这位网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。但这位辅警被开除了,就让人纳闷了,会不会存在打击报复呢?
有网友表示,这位辅警可能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,要不然也不会把视频特意保存到现在。
以目前的爆料来看,这位徐姓民警已被撤职。
徐某摊上大事了,有多处违规的地方,三大恶行曝光:
1,非法使用警察证,因为当时他是在办私事,不是在执行公务,根据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 :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得涂改、损坏、复制、转借、抵押、赠送、买卖人民警察证,不得将人民警察证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前款规定的,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。
2,强行闯过交警所设置的路卡的行为,交警部门可以对其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处以拘留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: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、警戒区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
3,如果查明辅警的离职,与徐某有关,那他问题就更多了,涉嫌利用公职权利打击报复,综合来看,未来他很可能会行政拘留,甚至坐牢。
另外,徐某的朋友如果如新闻里报道的那样,当时喝酒了,那就涉嫌酒驾或者醉驾了,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,而徐某如果在明知道朋友喝酒的情况下,还让其开车,这是身为警察该有的行为吗?
据公开资料显示,徐某于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,曾任郏县110指挥中心教导员兼科技通讯科科长。2007年徐某多次荣获“全市公安科技通讯工作先进个人”“全市公安信息化应用工作先进个人”“郏县公安工作先进个人”。
但功是功,过是过,不能混为一谈。
该事件说明了法制的重要性,只有严格的执行法律,才能做到人人平等,才会让关系户、特权没有立足之地,才能让人心服口服。
作为公安民警,更应该懂得法与情的关系。
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!
作为执法者,更应该明白“法律曾经饶过谁?”
“法亦有情”。
法律当然不是冰冷的工具,它保护群众的利益,但也不徇私情。
情与法交融,能实现公正。但是,情凌驾于法之上,则破坏规则。
友友们,辅警因违规被开除后报复,合适吗?怎么看?